浙江钜子公益基金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表时间:2025-07-16 20:16 浙江钜子公益基金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浙江钜子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会”)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,确保科学有序、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,最大限度维护基金会的安全和利益,特制定本预案。 第一条 预案适用范围: (一)发生重大自然灾害; (二)发生危及本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; (三)其他涉及本基金会的重大事件。 第二条 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: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基金会理事长任组长,秘书长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。 第三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: (一)确定处理目标和原则,研究落实处置方案,并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对策; (二)落实各部门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,督促各部门按照应急对策开展工作; (三)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职责,督促其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; (四)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,防止事态扩大蔓延; (五)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 第四条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启动 (一)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秘书长,由秘书长按照工作程序报告理事长。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理事长; (二)理事长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,负责事件情况核实并决定启动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,统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应急方案制定以及应急措施应对和落实; (三)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; (四)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开展应急措施,并视事态进展,将处理意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。 第五条 本预案解释权归浙江钜子公益基金会。 第六条 本预案经2024年1月2日理事会通过后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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